去书城闲逛,看到一些设计精美细巧的书签,简直令人爱不释手。虽然很喜欢,但却一张都没有买,我没有买书签的习惯,一直都是信手拈来身边触手可及的东西,夹在书里当书签用。
看到书签,我会想到路标这个词。生活中,我们不管去哪里,都会有路标做指示,因而不管走多远,都不会走丢,都不会迷路,而书签更像是我们在书中游走时的另外一种路标,无论什么时候拿起这本书,都会找到当初游走时的脉络。
我喜欢把信手拈来的东西做书签,比如一片花瓣,一片树叶,一枚衣服的标签,甚至是一张-等等,不管是什么东西做了我的书签,过一段时间再拿出来看,都会有亲近这感,哦,那些东西都曾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过,一点一滴,都是记忆,解手,有温暖,有余温。
搬家的时候,整理旧书,赤着脚,坐在檀香木地板上,一本一本旧书从指间划过,带着岁月的印痕,微微泛着黄。有干枯的花瓣从书中跌落,一股淡淡的植物的清香,不经意的划过我的鼻息。随手拣起那些花瓣,轻轻的握在手里,竟然变成碎碎的粉末,撒落在一地,恍惚觉得像那些失去的时光,不管多么辉煌,也不管多么失意,全都变成尘埃,散落在记忆里,这样一想,不由的怔怔的发呆。
年少时,喜欢唐诗宋词,喜欢三毛和席慕容,喜欢一些古旧的书,比如《阅微草堂笔记》、比如《菜根谭》之类竖版的线装书。晨曦之中,和着薄薄的微光,随意地披着件旧外套,坐在院外的秋千架上,闲闲地捧读,没有目的性,也没有功利性,纯粹是为了愉悦自己。有时候也会在夕阳尽染层林的晚夕,拿一本书,坐在院中的刺树下,偶尔看两眼,偶尔看看墙边的猫儿狗儿打--架,不太专心,但适度的闲散总会让心飞得更远更愉悦。
那时候读书,总会把随手摘来的花瓣树叶之类,拿做书签用,随手夹在书中。暮春的时候,校院边上的丁香树,开满深紫、淡粉、白色的碎花,馥郁的芬芳总会令我欣喜,折下小小的一枝夹在书中,读书的时候,总会闻到一股春天的气息。
失恋的时候,把他送到深紫的玫瑰,带着烟絮一样轻的忧伤和淡淡的恨意,一片一片的揪下来,那些满眼的残红,刺伤了我的眼睛,可是终归没有舍得丢弃,一片一片的置于手边的宋词中。后来读宋词的时候,看到那些花瓣,总会想起一段旧情,想起那个他,玫瑰尚余芬芳,不知道他过得还好吗?
和朋友去郊外爬山,看见伞状的蒲公英,也会轻轻地采撷一朵,放到书中做书签。出差去外地,看见经霜的红叶,也会收集几片带回去。读书的时日,总会跟那些花瓣和树叶扯上千丝万缕的联系。
后来有了网络,电子书以方便快捷的方式发挥着自己的优势,慢慢侵袭了我的生活,读书闻墨香的时光越来越远,远到我的那些书,搬家时才发现,沾满了灰尘。
树叶失掉了水分,变得干枯。花瓣失掉芳泽,再无馨香,可是那些书,那些读书的时光,却是记忆里永远的亮色,那些信手拈来的书签,则是我生命中的另外一种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