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故事从那一天开始。仿佛有汤婆婆涂了红指甲戴满宝石戒指的手向千与千寻那契约上凭空一握,我就这样失掉了我的名字。——
【 心情不好的时候,听听心理电台】
我叫王至凡。王是二声,至是四声,凡又是二声。听起来像淼淼大海里的一瓢波。
至是翘舌音,需要卷着舌头,舌尖微微抵住上颚。这个音有些难,需要练习。除此之外,我的名字没什么特殊的。
我出生前,爸妈开玩笑地商量,如果是女孩,就叫王后,如果是男孩,就叫王子。
我出生后,爸爸击败了外公爷爷等一系列争着给我取名的爱心疼惜之情爆棚的家庭成员,历经一个月绞尽脑汁翻烂字典决定叫我:王至凡。
小时候爸爸告诉我,你名字的意思是平凡到极点的不平凡。荀子认为“物极必反”,说的就是我的名字。我撇撇嘴:“至凡已经是不平凡了,那物极必反岂不是又平凡了?”爸爸被我噎得答不上来。
在我幼年的想象中,我的名字就像一根弹簧拴着一个球,不断地在平凡和不平凡中弹来弹去,充满了奇异的动感和玄妙的哲学意味。可我并不喜欢这个男孩子气的名字。幼儿园的班上,所有女孩子的名字听起来都像花开像燕喃,而到我的时候,“王至凡?”生硬而直白甚至还带着攻击性。我羞怯地举手,老师一愣:
“啊,是个女孩子啊。”
我对自己名字的不满一直持续到中学才结束。第一次在课本上见到荀子,竟有久未谋面的亲切感。我的手指摩挲着书上他老人家看起来那亦庄亦谐的胡子,偷偷地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从那以后,居然慢慢喜欢自己这男孩子气的名字了。那时候班里流行百度自己的名字,我发现全国能搜索到的只有我和另一个王至凡。十三亿分之二的概率一度让我心中窃喜:“原来爸爸没有给我一个泛滥得铺天盖地的名字。”
我从初三开始用Camilla作为我的英文名。听着顺耳,叫的人不多。不过从没人称呼我Camilla。大家叫我王至凡、至凡、王粢饭。我听到朋友叫我粢饭会乐呵呵地答应“诶。”脑海里浮现出刚出锅的粢饭糕整齐地码在盘子里脆糯鲜甜:里边儿嵌着葱花缀着火腿,好一幅太平盛世图。
再次为了自己的姓名而紧张是读大学的时候了。第一节课,教授挨个点名。“Winnie Davis?”“Alex Long?”“Christiana True?”“Kathryn Dickinson?”一个个过来,最后,教授的眉头蹙了起来,嘴角和脸颊不自觉地扭动着”Z…Zh…Zi…Zifang?Zifang Wing?”
她抬起头来扫视了一圈教室,厚厚的镜片透着疑惑的光,大家的目光也随着她的在教室里扫来扫去,最后都汇聚到在座唯一一张亚洲脸上。我感觉脸颊炙热手指冰凉,仿佛幼儿园一样,羞怯地举起手:
“Yes,mam.”
然后我下意识地抿紧嘴唇:“Actually I go by Camilla.”
“Oh! Camilla.”教授显出轻松的样子:“那样就容易多了,那好吧,Camilla.”
仿佛有汤婆婆涂了红指甲戴满宝石戒指的手向千与千寻那契约上凭空一握,我就这样失掉了我的名字。
那玄妙和庄严、铿锵和直率、那和一道家乡点心紧密捆绑在一起的淘气的双关,食物和人情交织而散发的香气,和我之间从此隔了一道“可悲的厚壁障了”。
桑德拉希斯内罗丝写道:“白人孩子的眼神都在笑我,因为我叫埃斯佩朗莎,很坚硬的,西班牙名字。这是祖母的名字,她是一个出生在马年的苦命女人。”
一起进学校的日*-本妹西川可以是Nishikawa,韩国人有韩国名字的翻法,印度人有印度人的翻法,尼泊尔人有尼泊尔人的翻法。他们都保留了自己的名字,而我叫Camilla。
偶尔几次当我尝试着告诉别人我是Zhifan Wang的时候,别人放下刀叉问:“喔,那你从哪儿搞来Camilla这个名字的?还是Camilla方便些嘛,这是个好名字耶。Zhifan Wang?没人能念出来的。”
他们是对的。因为至是翘舌音,因为Wang在他们看来应该被读成“Wing”,王至凡三个字被西方语言的舌头肢解得体无完肤。像一个人生生嚼碎了一把玻璃,像一个人被砂纸磨到了牙齿,含糊不清又好像要拔起千钧之力似的在那:“Z…Zh…Zifang…Wing?”
于是我在Facebook上的名字变成了Camilla Wang。认识别人的时候我友好地伸出手:“Hi, I’m Camilla。”
一次我穿过食堂里的人群去倒水。一个人在我身后叫着:“Camilla!Camilla!Hey!Camilla!”我兀自向前走。那人拍拍我:“想什么呢?我在喊你呢。”我定了定神看着眼前人,友好地笑笑。
大家都知道了我是Camilla。有一个戴眼镜不爱说话的中国女生叫Camilla。在蓝眼睛绿眼睛棕色眼睛里亚洲人长得都一样,这其中有一个叫Camilla。
直到有人没有恶意地告诉我:“如果你那么想和你的中国朋友混在一起,那么想标榜你是中国人,那就回家,不用在这待着。”我冲他笑笑,转头给自己的Facebook账户加了中间名:Camilla Zhifan Wang。是的没有人会注意没有人会多看一眼这长长的名字,但我自己知道我是Camilla Zhifan WANG。Camilla是我,Zhifan也是我。
我就这样失掉了我的名字。
寒假在加州,Bruce开着车,突然问我,你知道Camilla这个名字的含义么?我摇摇头。Bruce说,这是古罗马一个将军的名字,原本是男子名,后来演变成男女两个版本,男版是Camille,女版就是你,Camilla。你不是喜欢法国的圣桑么?人家就叫卡米尔圣桑。我点点头,Bruce继续无言地开着车,把音响里的马赛曲开大音量,我捧着没吃完的爆米花凝神看着前方。
有时候我宁愿自己是Rebecca,或是Maria。Rachel、Sarah、Hannah,什么都好。或者叫我Noah、叫我Joseph、叫我Richard。我只需要一层无关性别无关意义的壳;不至于吸引全班目光来灼烧我面颊的壳。
因为我是个胆小鬼。我始终没有勇气在自己冗杂的生命史书的开头就面不改色地说:
“叫我以实玛利吧!”然后拿起一把鱼叉就和奎奎格去邂逅莫比迪克了。
我也始终忘记,在这个故事中,我才是奎奎格。我是所谓的“我那异教徒的朋友”,我是那进不了天堂的维吉尔。
那个夏天我去了柏林,和Rebecca作伴。在去到市中心的电车上,Rebecca突然问:“Camilla是你的真名吗?”
我顿了顿:“不是。”
“那你的真名叫什么?”
“你不会正确读出来的。”
“最起码让我试试。”
“那好吧。我们中国人把姓放在前面,所以,我叫王至凡。”
“王——至房?”
“不对,是凡不是房,就像德语里‘an’的读音。”
“罔——至凡?”
“不太对,王是第二声,像疑问句一样往上扬。”
“王至凡?”
“对!就是这样的!”
Rebecca马上欢快地试验起来:“王至凡!王至凡!”
我笑,突然心血来潮对她解释:“王,直译就是君主;但是是非常普遍的一个姓氏。至凡的意思是卓越的平凡,也就是不平凡的意思。因为中国有个哲人说过,物极必反。”
这语调突然很熟悉,我想起了小时候的我和爸爸。
Rebecca歪着头思考了,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叫我:“王至凡?”
“huh?”
“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能有,是不是很孤单?”
我眯起眼睛朝她一笑,把头转向一边,用拳头把眼泪擦掉:
“以后聊这个话题吧,咱们到站了。”
我就是曾经这样,失掉了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