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足够的故事大全6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6条关于足够的故事,供各位参考,希望您能喜欢。【推荐】足够的故事大全(1):
只有自己足够“怪”,生活才会够滋味
松浦弥太郎小时候就不时做出一些另类的事情来。直到读了高中,爸妈本以为他会改掉这个劣根,认真读书。哪知刚读高二,他又一次不走寻常路。
当爸妈看到儿子压在桌角的那封信时,松浦已经踏上了美国之旅。他在信中称自己对束缚个性的学习失去了兴趣,辍学逃离日*-本,去寻找独特的风景,过一种不一样的生活。可是一个人孤单地行走在异国,他有点失望,甚至觉得比在日*-本还要煎熬。
那天,他晃荡在旧金山街头,一家书店吸引了他。这是一家专卖旧杂志的书店,里面全是六七十年代的《Life》杂志、具有历史感的写真集、艺术绘本等,那些古书籍在灯光的照射下泛着淡黄色的光芒。他立刻喜欢上这种徜徉在文字、线条与像素之间的感觉。他觉得这才是人生大幕的一针一线,一个人只有注重生活的小细节,珍惜眼前的每一段美好时光,才是生活的本真。
回国后,他带回了大量的杂志和写真集等,并一页页地撕开,按照自己的理解对图片和写真进行分类。分类后进行重新组装,然后拿出去摆地摊卖,他要用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去感染人们,让人们学会品味生活。同时,他用笔抒写自己对生活的感悟。
很快,他开了一家书店,不同的是,这里的书都是经过他特别挑选,具有文化意涵的绝版书和具有特殊价值的古董书。更怪的是,他坚持只卖2000本书,是正常书店的一半储量。
有一天 ,他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邀他去参加一个会议。到了才知道,《生活手帖》杂志想让他出任总编。这是日*-本有名的杂志,创办于1948年,最鼎盛时期曾单期卖过100万册。然而进入新世纪,随着读者层年龄增长和阅读媒体多样化,它发行量锐减,公司运营艰难。松浦临危受命,出任新总编。
上任后,人们以为他会对杂志进行大换血般的改变。然而在第一次员工会议上他就宣布:将继续坚持60年不接广告,注重读者纯粹的阅读体验,还要保留创刊以来的插画封面。大家议论纷纷,奇怪,不接广告,这不是等死的节奏吗?
怪怪的新规实施后,员工们好像比以前更会享受生活了。每天3点的下午茶时间,所有人拿出自制的点心、果酱,边吃边闲聊最近好玩的事儿。其实,这是每天的选题会,大家在喝茶工夫间,选题就诞生了。选题内容不是那些新奇古怪的东西,而是教你如何料理一份可口的便当,或编织一双经典又温暖的长筒袜等等
这些生活的情趣和理念给了编辑们以无限的创作灵感,使得杂志缓慢温和地新陈代谢。三年之后,杂志单期销量上升到16万册。他也因此被人们称为日*-本最懂生活的男人。每当有人问及成功的经验时,他会反问道:教人们如何生活的杂志,如果你是编辑,你都不懂得生活,怎么让读者懂得生活?
如今的松浦,依然保持一周买一次花、 享受当季美食;每天早上5点起床跑步、下午5点半结束工作、7点和家人用餐、10点睡觉的习惯。在他的世界里,所有细微的事物都有其美感。他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怪,因为他始终觉得,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不应该被同化,只有保持个性,做到足够怪,生活才会够滋味。
【推荐】足够的故事大全(2):
一个拥抱就足够的故事
米米兔发现毛毛熊的屋里,有好多东西都是自己送的:
挂在墙上的麦秆画、摆在桌子上的水晶花瓶、吊在窗口的贝壳风铃、铺在沙发上的绣花垫子、搁在书架上的风景画册米米兔又发现毛毛熊的身上,也有好多东西是自己送的:头顶上的阔边帽子、鼻子上的太阳眼镜、脖子上的铜钱挂坠、蓝色的条纹T恤、小熊形状的钥匙扣可米米兔还发现,毛毛熊没送过她什么礼物:过生日的时候。他只送给我一个拥抱。比赛获奖的时候,他只送给我一个拥抱。烤蛋糕成功的时候,他只送给我一个拥抱。学会骑脚踏车的时候,他只送给我一个拥抱。把风筝放飞上天的时候,他只送给我一个拥抱。哎,毛毛熊太抠门了!对我来说,有点不公平!米米兔想着想着,就生起气来:以后,毛毛熊过生日的时候,我再也不送给他蛋糕了!以后,毛毛熊比赛获奖的时候,我再也不送给他红酒了!以后,毛毛熊感冒打喷嚏的时候,我再也不送给他围巾了!以后,毛毛熊成动穿越丛林的时候,我再也不送给他花环了!以后,毛毛熊想要研究毛毛虫的时候,我再也不送给他放大镜了!以后,米米兔越想越委屈,眼泪啪嗒啪嗒掉下来。毛毛熊端着一杯红艳艳的草莓汁从厨房里钻出来,就看见米米兔的眼睛哭得比草莓汁还红呢!你这是怎么啦?还说呢,这些草莓也是我拿过来的。米米兔抽泣着说。对呀,我很喜欢,就把它们榨成了汁。我做错了吗?毛毛熊还是一头雾水。这草莓,是我跳兔子舞得的奖品。噢,我是不是不该把它们全榨成汁?不是,不是啦!米米兔哭得更厉害了,我是想和你一起分享我的快乐。可你为什么从没送过我一件礼物呢?刚才我明明送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了呀!一个拥抱就够了?米米兔气乎乎地喊。妈妈说过,送给别人的,一定要是别人最喜欢的。我记得你说过最喜欢我的拥抱毛毛熊放下手中的草莓汁,把手伸了过来,一个拥抱不够,那就来两个米米兔想哭,又有点想笑。不过,毛毛熊的拥抱真的好温暖。快乐的时候,悲伤的时候,毛毛熊的拥抱都是最合适的礼物。也许,一个拥抱就足够!【推荐】足够的故事大全(3):
我们有足够的葵花子
最后娟送我上车的时候,我透过车窗看她,觉得她穿得真是太少了,太单薄了。她小小的一只,肩膀削薄,为了保暖一直背着一个大书包,显得更加小了。她戴着一副朴素的板材蓝色塑料框眼镜,她在极力让自己显得平静和自然些。我也一样,我戴着墨镜,在镜片后面也在控制自己不要流泪。所以,我和娟,一共隔着三层玻璃:她的眼镜、车窗、我的墨镜,层层阻隔中我想我们也能明确地知道对方的心情。喀纳斯要下雪了,冬天要来了,我们要分开了。
喀纳斯是李娟现在居住的地方,她从阿勒泰搬到这里已经住一个夏天了。喀纳斯的领导惜才,知道她现在居无定所也没有固定收入,就邀请她住在喀纳斯景区管理中心的一间阁楼里,每天和职工们一起吃食堂,不用做什么,写作就可以了。李娟说你要来看我,就和我一起住在阁楼里好吗?早上我带你去食堂吃饭,早饭有稀饭馒头还有鸡蛋。我说好啊。她说我们尽量不惊动领导,偷偷吃点喝点。然后我带你去森林里玩,去那些没有人不要票的地方。我说好啊。她说那你什么时候来新疆啊,我说就下个月吧。我是真的会来的。但事实上新疆是我很多年都不敢去的地方,因为这里太五光十色太色彩斑斓,就像没有定格的万花筒让人下不了脚。最终还是她的《我的阿勒泰》让我心目中那个隽永纯净的世界有了具体目标。凌晨两点抵达乌鲁木齐约定的酒店,那心情真的不亚于去和情人相会:她的文字构筑了那么美好空灵的世界,我一推开门就看见了?敲门的时候,我心跳都是加速的这个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怕她胃部不适想吐。但是,我就是这个心情敲门,然后看见睡得死去活来眼睛徽醺的她。她第一句话是:你终于到了!我看见了一个秀气的小人儿,穿着一身浅红棉质的睡衣,戴个眼镜像个高中生。她为了我的到来,专门买了各式新疆水果,包括葡萄。她去洗手间用酒店的茶杯洗葡萄很局促地洗好了,让我吃点。我吃了一颗就甜得咳嗽起来。她又很体贴地说:对不起,是不是太甜了?没事儿,也有酸点的。我挥挥手:别折腾了,我不吃了,咱们睡吧。她问我:格格,你能睡着么?我已经在打呼噜了。第二天,我们一起坐长途车,从乌鲁木齐到布尔津再去到喀纳斯,这个遥远的路程符合我对她那个世界的想象。封闭的车里隐约有不好的气味,七八个小时看着戈壁的人们都昏昏欲睡了。我转过头看后排的李娟,她比照片上秀气,皮肤白皙,川妹子与生俱来的好皮肤。她也在看我,说我长得真像她家赛虎。赛虎是她家串种京巴狗,大眼睛、长睫毛。她特别害羞,一害羞就加快速度说话,说得越快越不知道自己说什么好就更加害羞。她也特别操心,一操心就着急,恨不得瞬间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但是越着急越安排不好越安排不好就越着急。我去过森林,去过美丽的地方,但还是被喀纳斯的美景震惊了。一路上我尽量让自己显得淡定一些,却还是不停地惊叹。她就不停微笑不停地说:啊这就美啦真是的,这个这个,实在也太没有见过世面了吧。她有时候嘲笑我的大惊小怪,有时候也会凝视某处,然后告诉我大山脚下,路的旁边,看,那儿有个卖皮毛的摊子,天地间多么孤独的摊子啊。她晕车,身体单薄小脸煞白,却尽量帮我留意着不能错过的风景:这是什么花那是什么草,这是什么石头那是什么树木。她有点儿虚弱,但是浑身都是舒展和自信,眼睛里亮闪闪的,像是慢慢打开一床卷起来的花毯子。她对这床花毯子的织绩、颜色、花纹的熟悉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并不是说她是一个完全生活在山野中的自然人,她每次都带着第一次见到大自然时的那种兴奋描述,并没有因为长年生长在这里而对山水有了一丝懈怠。一丝都没有。她在大山水里的每一天的生长都带着一股力量,多一天就长一分,能感到她体内的能量惊人。到了喀纳斯,她回到了自己的领地,一路上和熟人打招呼,一只半大的牧羊串子狗向她扑来,亲热无比。她抚摸着狗介绍给我;这是欧弟。放下东西的她奇迹般地一下子体力十足:走,我领着你去森林里逛逛!我们带上欧弟就出发,狗儿在前面带路,沿着喀纳斯河展开的一条栈道,秋天金黄的各种树叶盖在头顶,天蓝得丧心病狂。我有点像是在做梦。我一直以为森林是很宁静的,真的来到这里才知道那是看平面图片的结果。真的秋天的森林,空气特喧闹,充满了各种依托于风力传送的种子:它们一般都是金黄金黄的,被干瘪凋萎的叶皮包裹着,如果是蒲公英,就挂着一把小伞,总之它们各有各的飞行器,独一无二地适合自己。她确实是害羞的,但是那只是在不熟的人面前。人熟了之后,会发现她很活泼,甚至有点奔放。新疆人的奔放在她的血液里,有时候甚至会爆发到惊人。去沙漠的路上,我们坐在鄯善县路边吃凉皮,有迎亲的维族队伍经过,她和她的新疆朋友们不约而同冲上去拦住队伍跳舞。她说这是民族礼信,拦住迎亲的队伍是可以要红包的。我还在懵懂中,不知道怎么大家就那么欢快地迎向陌生人的节日,那么直接炙热,我有点拘谨却突然流泪了。【推荐】足够的故事大全(4):
只要你足够好
2012年春晚以后,网络上到处可见对杨丽萍的溢美之词。在王利芬的微博上,我看到这样一段话杨丽萍已经54岁了。记者问她:你是为了舞蹈才不要孩子的吗?她回答:有些人的生命是为了传宗接代,有些是享受,有些是体验,有些是旁观。我是生命的旁观者,我来世上,就是看一棵树怎么生长,河水怎么流,白云怎么飘,甘露怎么凝结。这段话让我开始寻找关于杨丽萍的一切。
在鲁豫对杨丽萍的访问中,有一段谈话触动了我。杨丽萍出生在云南大理的偏远山区,舞蹈是当地少数民族生活的一部分。而从小感受力丰富的杨丽萍,一向从大自然的花鸟鱼虫、浮云流水中寻找舞蹈的灵感。杨丽萍长大以后,进入中央民族歌舞团。由于歌舞团中传统的民族舞训练技法与她对舞蹈艺术的直觉背离,她拒绝接受集体训练,坚持按照自己的方式练习。为此,她受到领导和老师的批评,还得不到补助费。鲁豫问她:因为这样一些原因,会不会有一些演出的机会就不给你了呢?杨丽萍回答说:因为你跳得好,他还是要用你。这句话平静质朴,却让我非常感动。因为这句话说出了一个重要的真相。而这个真相,不知道为什么,常常被许许多多理想远大而不得志的人有意地掩盖了过去。这个真相是,绝大多数时候,我们没有实现理想,或丧失了梦想,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好。只要你足够好,一切都不是问题。但这句话并不是一种鼓舞,更不是一种安慰。因为,只要你足够好,是一个最艰难的条件。要做到足够好,你需要在自己身上发掘所有的可能性、创造力、智慧和洞察力,同时要将所有的愚昧、过失、失败归咎于自己。你将承担起所有的责任,直视自身蕴含的犹疑、脆弱和无限希望。面对理想的受挫,人们最容易变成两类人,一类是抱怨者,一类是愤怒者。抱怨者和愤怒者会把对生活的失望投射到外部世界,通过抱怨和愤怒,他们赦免了自己的责任,也放弃了让自己变得足够好的可能性。说到这儿,我想再讲讲杨丽萍的故事。11岁起,她跟随西双版纳歌舞团背着铺盖行李走遍了云南的各个少数民族,在杨澜的访谈中,她这样描述走村串寨的生活:走在路上,看见大象远去,它的粪便还在冒着热气。走路的时候,忽然听见头顶咚咚响,原来是一条青色的du蛇从树上掉了下来,砸在斗笠上。许多队友抱怨这样颠沛的生活辛苦,受不了就离开了,但在杨丽萍眼里,这些都是美,太美好太让人享受了。在她回忆这些经历的时候,愉悦之情溢于言表。对别人来说,这十年的经历是在受苦,对杨丽萍而言,她是在接受大自然与多元文化的滋养。20岁出头时,杨丽萍进了中央民族歌舞团。在歌舞团的经历,在别人看起来,何止是不顺利,简直是困难重重。领导和老师们批评她的特立独行,为了坚持自己的想法,她放弃了生活补助,但她似乎毫不苦恼。鲁豫问起她这些困难是如何影响她的,她淡淡地说:你只要想开了,你看清事情的真相就可以了,批评肯定是有,但因为你知道你这样做的用途是什么,你就会去承受这种委屈她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之下,每天晚上在别人结束训练之后独自用功,创作了《雀之灵》。《雀之灵》后来获了奖,因为只要你足够好,他还是要用你。你认为你现在面临的困难比杨丽萍更多吗?你说,她有机遇,我没有,她那个时代机遇多,我这个时代机遇少。是吗?我不相信。一个人一生当中总会有那么一两次机遇,准备好的人,一次就够了。所以说,外界的环境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还是那句话:只要你足够好。【推荐】足够的故事大全(5):
等到自己足够老
上个世纪60年代,好莱坞影星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塑造了一系列经典银幕形象,由他主演的《赏金sha手》、《善恶丑》、《肮脏哈里》等影片一度成为西部片的典范。
1981年,伊斯特伍德从著名导演科波拉手里重金购买到电影剧本《不可饶恕》。消息传出后,人们立刻对这部新片充满期待。但是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一向以拍片速度快而闻名的伊斯特伍德却迟迟没有动静,他竟将这个剧本束之高阁。此后,伊斯特伍德几乎没有什么新作品送给观众,他渐渐淡出了影迷们的视野。直到1991年,媒体突然刊登消息,已蛰伏10年之久的伊斯特伍德带着《不可饶恕》剧组出现在加拿大的荒原上。此时,他已经65岁高龄。作为影片的导演和主演,伊斯特伍德一改曾经的快节奏,他对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要求片中的所有场景、道具、演员服装都要与19世纪羡国西部的真实历史一致,任何机动车都不得开进片场。这让电影的拍摄过程缓慢而艰难,直到两年后才sha青。1993年。在买下剧本的13年后,伊斯特伍德带着他的《不可饶恕》横空出世。影片中,他扮演的那个并不风光,甚至可以说很落魄的老牛仔,以全新的形象颠覆了所有西部片中的牛仔形象。该片在当年一举拿下第65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配角、最佳摄影4项大奖。有人说,这些奖项对于伊斯特伍德来说是迟到的荣耀。13年前,他就应该得到这些。对于当年没有拍摄《不可饶恕》,伊斯特伍德自己的回答是:那时我还不够老,不够沧桑,难以担当剧中的人物。伊斯特伍德在日记中,写下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如果当时就急着拍这部电影,无非是再简单地重复一遍自己,电影院里又多了一部平庸的西部片,最可惜的是糟蹋了一个优秀而伟大的剧本。长达10年的等待和蛰伏,对于自己来说,是一种难耐的煎熬和折磨。而正是这种痛苦的等待,消磨掉了自己内心中的那些浮躁和不成熟的青涩,使自己冷静下来专注于剧本中的角色。直到灵魂足够沧桑,完全和剧本中那个老牛仔合二为一才可以。10年的准备,让伊斯特伍德有足够的成熟,有足够的力量和信心去摘取好莱坞最耀眼的桂冠。自已是否足够老了?在做出每一个关键的人生选择前,我们都不妨向自己提出这个设问。老,不代表老迈,而是用时间积累和沉淀出的老练、老到,让我们能从容厘清那棵错综复杂的人生之树的根根脉脉;老,也不只是衰颓,它更意味着我们已经能超越急功近利的冲动和诱惑,使自己在岁月的锤炼打磨中成熟坚韧,有足够的力量和经验握住那柄叫成功的人生权杖。【推荐】足够的故事大全(6):
被宠过已足够
独自旅行,在火车上,遇见另一个同样独行的女子。
午饭后,她递给我一只橙子。
没有水果刀,正愁如何来剥时,却见她将橙子放在手中轻轻拍打片刻,然后用指尖轻轻将一端剥开一个小口,然后顺着那个小口朝四下剥开来,剥得干净完整,不像我,剥得汁液四散。
她得意地看着我,然后又拿出一只橙子,说:“来,我教你。”
我确实想学,因为平日亦爱吃橙子,于是一边学一边随口问:“哪个高手教的?”
她愣了一下,然后微微笑了:“戀爱的时候,他教的。”
恋爱的时候……这样的口吻,想来现在的他们已经劳燕分飞了。
不过是路遇,我没有问下去,也无心探知她那场恋爱的究竟。只是因为她这句话,心底有微微触动——爱情不在了,可总有一些东西留了下来,哪怕只是一种剥橙子的方式。我甚至可以想象,那时的她,略带崇拜地看着他将一只新鲜橙子剥好,然后递到她嘴边。他的动作很好看,眼神很温柔,带着恋爱中男子对女子的无限宠爱……
没错,总是被宠爱过的。虽然已经分开。
想起同事小施,上班的时候,大约每隔一个小时,手机都会有铃声提醒。然后她会站起来活动一下腰身,休息一下眼睛,喝一杯水或者吃一点水果……虽然感觉有点麻烦,但的确是很好的习惯。在我们这些人中,小施的身体是最好的,颈椎不痛、眼睛也不干涩。后来她说,这样的习惯是当初谈恋爱时男友强制养成的。那时候他们两个在同一家公司、同一间屋子,他总是态度强硬地“逼”着她遵守这样的时间分配。小施说:“他是一个很霸道的男人呢……”明明是抱怨,但谁都听得出来,口吻是娇嗔的。
后来小施有了新的男友,可是对前男友“逼”出来的习惯,却一直自觉自愿地遵守着。我想每当手机的提醒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小施一定是有温柔怀念的,怀念曾经被一个男子那样“霸道”地宠爱过。
还有我自己,当我和他背对背走远之后才发现,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细节,已经被他不知不觉地改变了。比如内衣只买浅色的、午饭不吃麻辣烫、早上起床立刻开窗通风、不穿过高的鞋子、偶尔晒太阳、小感冒多喝水不吃药……诸多的小习惯,都是在两个人一起的光阴里,一点点因他而养成。生活里由此有了他的痕迹,不管他走多远、多久,哪怕此生就此不见,可那些被他宠过的痕迹,一点点随光阴蔓延,到以后,或永远。
不爱了,分开了,怨了恨了再不见了……可是曾经有过的宠爱,却一点一滴隐藏于生活的缝隙,不经意便会遇见,不经意已在身边。而对那个人怀念也好,忘记也好,都没有关系,事实上他留下的痕迹已与他无关。
随后我们就那样沉默了片刻,然后,慢慢地小口地吃各自手中的橙子。窗外是初春大片大片泛绿的田野。我们不约而同地微笑起来。那是被宠爱过的女子即使独自一人时,也不会丢失的微笑。而对于爱过的女子来说,即使那爱不能永远,被宠过也足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