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争论,才有收视率!现今的媒体谨记这样的口诀,设法在各式各样的话题中创造争议,素人想在网路上一夕爆红,也是创造争议。 ——
不过争议也不是随便创造就好,必须是大众感觉强烈的内容,例如说我觉得绿茶是空气芳香剂的首选气味,你认为薰衣草才是,但这绝对不会是个争议,一方面这不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另外这真的一点都不值得对立。相较之下,多元成家草案就是最近很具「争议」的话题,正方说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权,反方说同性相爱是不自然的──简言之,争议就是包含对一件事情有两组极端看法的议题。
生物学家和乔治威廉斯(George C. Williams)说:「争论让事情更有趣。(Controversies make it interesting in biology)」不意外的,有趣的事让人更想讨论,过去也有研究指出,有趣的事更具娱乐性,我们喜欢在聊天中娱乐彼此,有趣的事便是最佳话题。综观而言,争议之事也是有趣的事,也增加了讨论性。
不过争论之事也常会让人不舒服,而我们都希望在社交环境中被接纳,希望被对方喜欢,所以有可能为了配合对方的立场,当谈及争论议题时便格外的用字小心,也减少了讨论性。除了社交,还有一个重要变因也可能影响我们对争论议题是否愿意畅所欲言,也就是匿名性与你与交谈对象的熟识程度(朋友或陌生人),在网路上可以匿名发表言论,对争论之事的不舒服感应该会降低。于是乔治亚理工学院的行销学--BO士生 Zoey Chen 便提出了假说:争论的议题既有趣却又让人不舒服,争论的程度如何影响我们是否愿意讨论某个议题?
Zoey Chen 总共做了四个实验来验证,发表在今年十月的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第一个实验,找了一个流量够大、有提供留言功能、且不放置「封面故事」来特别强调单一新闻的网站,记录连续两天的 208 则包罗万象各种类型的新闻,分析从新闻发生起后两周的所有读者留言。他们将新闻分为不同的争论程度,从1分的不具争议性到7分的非常具争议性。结果发现如预期的,当争议性从1分起越来越强时,留言数也跟着增加;但有趣的事,当争议性达4.5分时的留言数达到最多,随之又缓缓的减少,达7分最具争议的新闻留言数,和1分不具争议的新闻留言数竟然差不多一样少。也就是,相较于大争议,小争议的内容有比较多人讨论。
第二个实验为了再验证实验一,而将受试者请到实验室来,坐在电脑前,与实验室的其他人隔绝,并请他们自由选择一个低、中、或高争议的问题发表意见。他们发表意见的方式,是在电脑上跳出一个即时通讯视窗,受试者被告知会以匿名的方式随机的与实验室中另外一人讨论此议题,然而当他把意见发表后,随即便告知受试者,因实验室的人是奇数,讨论无法继续进行而中止。实验结果与第一个实验一致。受试者倾向选择争议程度适中的议题来发表意见。
第三个实验与前述雷同,但又将受试者分为两组,一组受试者被告知他们的言论会以匿名呈现,另一组则被告知他们将以真实身分发表自己的言论;发表言论后,还请受试者评定议题的有趣程度与发言造成的不舒服感。结果发现,当受试者可以匿名发表时,与实验一、二的结果一致,也就是在争论程度适中时大家最踊跃讨论;然而,当受试者必须公开身分时,随着争论程度提升,大家就越不愿意讨论了。
若再继续细分受试者对言论感受是否有趣与他们的主观不舒服感受,不论匿名与否,随着争议性的提升,受试者都觉得议题越有趣,也越愿意讨论;然而在必须公开身分时,受试者觉得当争议性越强,不舒服感越大,而在匿名时,争议非常强烈,才有较高的不舒服感。但是,不论匿名与否,较高的不舒服感,都会让受试者较不愿意讨论。
简单来说,越争议越有趣,当可以匿名发表时,除非争议程度很高,不然不会令人不舒服,而得到与前面实验相同的结果:小争议让人最踊跃讨论。
这样的结果显示了,并不是极大争议的内容才使得大家乐于讨论,而是有一点争议的事情。而当我们必须为自己言论负责时,随着争议程度提升而越是选择噤声。
这似乎说明了台湾媒体的现况:无关紧要的小争议小事充斥媒体,换取更多的收视率,其中诸多讯息来自以匿名为主的讯息平台──批踢踢;诚如研究结果,在匿名的世界里,小争论是最容易被推「爆」的,一样的模式搬到电视不断放送,高潮之后,媒体继续找寻下一个被推「爆」小争议。人民每天嘴边挂着小争议,有趣、也不至于不舒服的聊八卦,小确幸成为当今的王道……周而复始。
不要小争议,你可以选择公共电视,想要真正的讨论问题,你可以看公视的有话好说(或者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锵锵三人行等)。小争议让我们生活充满话题,但绝对不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