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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约了吃饭,傍晚高峰期,车流穿过街面的潮湿。天空下着淅沥的小雨,我没带伞只好一路狂奔,裤管湿得一塌糊涂。推开咖啡馆大门,他依旧坐在靠窗的位置朝我招手,迎面而来的是熟悉的香草拿铁的芬芳。
分手已近三月,却好像昨天才刚牵手。现在他做房地产策划,而我是写手,长期挂在MSN,偶然也会有联络。夜深人静,都还没睡时,也会通一个电话。他习惯先挂电话,我会说晚安然后等他挂断。跟以前的区别只在于再也不会说那三个字,每次卡在喉咙的时候就会换成无奈何的絮语:早点睡。
有次聊得太久,又闷头写一个剧本,拉开纱窗,全是阳光。清晨公园已有在锻炼的老人家,我却再也无法入睡。看一眼MSN,他也还一直在线,一起在熬夜。
少喝点咖啡。见面第一句,他便提醒我的熊猫眼,还说不要总在咖啡里加那么多奶油,会胖,胖女孩是没人要的。我说:不是没人要,是你要不到了。
玩笑卡壳,便谈正事。这次想找他合作一个新的小说题材。他也曾写作。当年我痴迷他的文笔,而他觉得我情节设置得还行,我们会通电话聊大纲聊到天亮,一直嚷嚷着说要合作,却在分手那刻还未执行。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不再幼稚时,或许还可以把允诺过的事做完。
聊起我们各自喜好的设定,我们又开始喋喋不休。一直到咖啡馆渐渐只剩下营业员准备打烊。我望了眼笔记本里记录的内容,非常繁杂,然而可操作的余地却不大。我们总是这样,在一段一段的分歧中让时光溜走,最后什么也未留下。但总算,我们还很愉快。
好啦,我回去想想。我合上笔记本。他把最后的咖啡喝掉,抹抹嘴,接起一个电话:我好了还在下雨吗?用不用我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