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学生时曾有个隐秘的愿望,就是尽快丢弃铅笔而使用钢笔。那时的我总觉得铅笔就像穿开裆裤的孩童,是幼稚、错误百出、不能自理的象征。我尤其不喜欢因摩擦过多,铅笔字那漫在纸上的污迹,一塌糊涂的窝囊相显露无遗,我宁愿把整张纸撕掉重新抄写,也不愿让人看了笑话。
当我早早开始使用钢笔时,除了找到点cr的良好感觉外,遇到的麻烦似乎比用铅笔时的还要多。通常,文章的第一行总是不尽如人意,钢笔字无法涂掉,只能划掉或删改。页面更杂乱,尤其是开头即改,总给人心里没谱、胡涂乱写的感觉,于是撕掉重来。如是多次,纸张浪费事小,要命的是有时连写作的心境也没了。
由此我又联想起铅笔的种种好处来。
用铅笔书写的最大好处是它像人的少年阶段,是青涩的,更是充满希望的,可以随心所欲,可以犯错误,可以反复重来,可以涂改。总之没有人会苛责,有充分的空间说错话、写错字、办错事。在修正错误的过程中,逐渐成长,前景充满未知。一篇错漏百出的文章,被涂改后看上去还可以给人留下页面干净、一气呵成的良好印象。
用铅笔写的文章有点像用电脑,曾经的删改没有留下痕迹。我们在读鲁迅、沈从文等大家的手稿时,可以找出先生们写作时意识流动的脉络,而铅笔(还有电脑)则无从把握,它磨灭了思想的轨迹,掩饰了我们幼稚的思路,也让我们失去了分析大师思想演变的乐趣。记得小时读过一本怎样修改文章的书,书中将很多名家对某篇作品几次修改的手稿进行对照,有种在名家头脑里旅行的快感。从那本书里,我懂得了文章并不一定是修改后的才最好。
对于写作者来说,用铅笔写作因为不用顾虑写错,下笔不用犹犹豫豫,而使写作变得通畅舒爽。
认识并重新拿起铅笔写作,是我在进入而立之年后才又开始的。重拾铅笔写作,如同重见初恋情人,那种心旷神怡的快感是发自内心的。
闲暇时光,削铅笔是令人愉快的琐碎劳动。我常常会将十几支不同质地的铅笔一次全部削好插到笔筒里。削好的铅笔,五颜六色散开在笔筒里,像工艺花。使用时,一支铅笔变粗变短时,便顺手换新的替代,丝毫不影响文思,反而会获得信笔直书、一往无前的喜悦。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铅笔是对人生这一真谛最合适的诠释和最与之匹配的劳动工具,是对青春少年勇于正视、承担错误的肯定,也是对自以为是、永远正确的嘴脸的调侃与嘲弄。
铅笔易于涂改的特性为人提供了无数重新书写的机会,不像档案里的文字那么确凿、铁板钉钉、不可更改。如果人生如少年,用铅笔书写该多好,有多少污点都不怕,轻轻一擦就消失了,还是一张白纸,尽管会留下些许的污痕,但总体上是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