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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故事

【精选】相逢的儿童小故事6条

2024-10-28 07:33:03

【精选】相逢的儿童小故事6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6条关于相逢故事,供各位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凤凰树下与爱相逢

   1、
  
  生有些事、有些人难得一遇,一旦发生或遇见,便会特别铭记在心里。
  那一年米兰21岁,是一个平凡的大学女生。文科专业里,女生是男生的一倍多,夏林俊朗、成绩出众,家庭背景良好,仰慕者众。是米兰主动给夏林写信的。浅蓝色的信纸和信封,奔放的字体里渗入她娟秀的心。
  在一个秋天的午后,她在校园里的一棵凤凰树下等夏林。南方的秋天,午后的秋阳仍然是热辣辣的,阳光倾泻在开满繁花的凤凰树上,有缕缕的阳光渗透下来,洒在她月白色的连衣裙上,风吹拂着她的披肩长发,裙角微扬着,许多经过的男同学冲她吹口哨,甚至有几个男生驻足凝视。米兰有些惶然,寻思着要不要换个地点。正在这时,夏林的身影出现在她的视线内,她的心刹那间便安定了下来。
  是什么?夏林惊讶地接过了信,问米兰。
  喔,不是什么,你看看吧。米兰说,心里突然有一丝惊慌,轻轻一笑,转身离去。
  第二天中午,米兰在饭堂吃饭时,夏林出现在她的面前,说:米兰同学,今晚7点半,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请你看电影。夏林的嘴角淌着浅浅的笑意,很认真地看着米兰。排山倒海般的喜悦涌上米兰的心头,与她同桌的两位女同学在惊呼中溢出满满的嫉妒。而从此,凤凰树下以及饭堂里发生的事,如凤凰花一般在她的记忆里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米兰也希望和夏林之间有浓墨重彩的爱情果实。比如,一个特别的求婚和一场浪漫、隆重的婚礼,但直到他们毕业,然后时间又顺理成章地把他们从青涩鲁莽的职场新人训练为干脆利落、成熟老辣的职场老姜,时间却没有顺理成章地让她的愿望得以实现。
  
  2、
  
  米兰爱夏林,夏林有很多的优点,他聪明、有才气,工作一年便被提升为销售部的经理,但他经常说的一句话让她不开心。
  起初,你怎么那么笨呵?夏林喜欢这样责骂米兰。米兰只当作是夏林无意识的责骂,但后来,夏林说的多了,连带着气急败坏的神情,米兰便有了一种自卑和恐慌心理。而夏林,即使米兰在两人大学毕业半年后,明里暗里提示过他,但他总是不带米兰出现在他们公司的所有派对节目中。而且,在他的建议下,俩人没有同居,而是在这座城市某两个不同的角落里,各自有自己的空间。
  米兰,我们还年轻,我只是想拥有更多的私人空间,这样,我才能有精力和时间做更多的事情出来。我还想出国,想有大作为,而你不想我能充分地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吗?夏林说。
  米兰点头,默默地为夏林收拾单身公寓,为他煲汤,为他洗衣服,在夏林生病的时候,彻夜不眠地守在他身边她以为自己已做得足够好,但夏林仍然在某些时刻冲着米兰不满地说:你怎么那么笨呵?!
  那一个秋夜的晚上9时多,加完班的米兰在公司楼下的巴士站等巴士时,接到夏林的电话,说突然想吃某个牌子的火腿肠,让米兰顺便捎给他。巴士站旁有家小超市,但没有夏林想要的那个牌子的火腿肠。算了,就买别的火腿肠吧,反正都一样,米兰想。
  你怎么那么笨呵?!那家小超市没有,你不会到别的超市买呵?你呵,真笨!半个小时后,夏林不满地冲着她嚷。
  他不为我加班后疲惫的身体着想,竟为了几根火腿肠责怪我笨。米兰难过地想,心也忽地沉了下来。
  第一次,米兰为了夏林的这句话,甩门而出。夏林自然不甘示弱,有3天没给米兰打电话。第四天晚上,躺在自己的那张单人床上时,米兰忍不住拿起了枕边的手机。当夏林漫不经心的声音传来时,有什么在她的心里发出清脆的断裂声,她突然有些哽咽。
  夏林,或许比不上她爱他吧?不,是真的比不上她爱他。米兰想,流了泪。

狭路相逢勇者胜

  孙立君今年二十多岁,是武打替身演员。这次他跟随剧组来到一个边境城市,拍一部武侠剧。
  这天下午,孙立君没有戏份,就到市区去散心。他不知不觉来到一个广场,旁边立着一个高大的广告牌,上面正是那部武侠剧的宣传剧照。剧照中最醒目的位置是男一号,他是眼下炙手可热的明星。剧照中,他一袭锦衣,英俊神武,吸引了很多人驻足拍照。
  孙立君走过广场,忽然有两个美女请他帮忙拍一张跟男一号剧照的合影,孙立君没好气地说:拍什么拍?要拍自己拍!然后他径自离开了。美女气得直骂他有病。
  过了一会儿,孙立君走到一家银行附近,忽然听到有人大喊:抢劫啦!孙立君闻声一看,只见有个人从银行里冲出来,手里提着一个挎包,飞快地朝马路上跑去,几个保安和市民在后面追赶着。
  孙立君见状,立马撒开腿加入了队伍。那个劫匪身手矫健,很快跑进了马路对面的巷子里。孙立君紧跟着穿过马路,回头一看,只有自己追了上来,其他人都还在马路那边。他赶紧追进巷子,追了一段路,发现这是个断头巷,尽头是一堵三四米高的围墙。孙立君想,这个劫匪慌不择路,跑不掉啦!
  谁知劫匪跑到围墙前,脚在墙上一蹬,身子向上一蹿,双手抓住上沿,眨眼间就上了围墙。劫匪回头得意地笑了笑,转身跳了下去。
  孙立君也是个练家子,他依样画葫芦,轻而易举上了围墙。这时劫匪已经跨上了一辆摩托车,正在发动车子,看来早有准备。孙立君来不及多想,朝劫匪猛扑过去,劫匪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倒在地。孙立君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劫匪也不含糊,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劫匪三十多岁,满脸横肉,虎背熊腰。他右手一记直拳,恶狠狠地朝孙立君当胸打来。孙立君不躲不闪,挥拳迎上。就听砰的一声,两人结结实实挨了对方一拳。
  孙立君痛得龇牙咧嘴,退了几步差点摔倒,劫匪却只是摇晃了一下。孙立君看出对方是个高手,功夫在自己之上。但他不顾疼痛,又冲过去跟劫匪混战在一起。劫匪为了脱身痛下sha手,孙立君毫不畏惧,尽管处于下风,仍死死地跟劫匪缠斗,一直坚持到警察赶来
  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出来,孙立君浑身疼痛,心想这个劫匪太厉害了,像身经百战的职业搏击手。
  第二天一早,派出所高所长打来电话,告诉孙立君,他这次立大功了!原来那劫匪不是普通的抢劫犯,而是一个贩du集团的重要成员,目前正被公安机关通缉。高所长请孙立君去一下派出所,让他再帮个忙,具体情况到了再说。孙立君又惊又喜,立马赶到派出所。??
  那个劫匪叫崔铁森,是一个大du枭手下的得力干将。崔铁森力大无穷,心狠手辣,又受过专业的搏击训练,身手非常厉害,是黑道闻之色变的王牌sha手。
  不久前,那个大du枭及其手下被抓获,只有崔铁森侥幸逃脱。崔铁森知道在国内待不住了,想逃往东南亚。几天前,他潜逃到这里,凭着以前的渠道,跟境外那边联系好了,不过要先支付20万元好处费。崔铁森逃得匆忙,身上的钱不多,于是准备抢一笔钱。他经过踩点,决定在那家银行作案,又精心选择了逃跑路线和车辆。昨天下午,有个客户带着一挎包钱去存,崔铁森突然抢了挎包就跑,眼看就要逃脱,没想到遇上了孙立君,破坏了他的计划,还让他落入法网。
  孙立君得知后不解地问:人都抓到了,我还能帮什么忙?
  高所长说,昨天崔铁森被抓后,知道肯定隐瞒不了,就痛快地承认了真实身份。但他向警方提了一个要求,说要见一下抓住他的小伙子。如果这个要求得到满足,他就会向警方如实交代一切。
  原来,崔铁森极其自负,他凭着一双铁拳,从未遇上对手,昨天却栽在了一个毛头小伙子手里。他耿耿于怀,一定要问个明白。
  崔铁森是贩du集团的重要人物,如果从他这里打开突破口,对进一步查清贩du集团的犯罪事实非常有利,所以警方希望孙立君能帮这个忙。配合公安机关破案是公民的义务,孙立君爽快地答应了。
  在审讯室里,孙立君见到了崔铁森。这时的孙立君文质彬彬,略显羞涩,跟昨天判若两人。崔铁森死死地盯了他好一会儿,才冷冷地开口:小子,你是干什么的?
  孙立君实话实说:我是一个小演员,来这里拍一部武侠剧。
  崔铁森问:演员?功夫不错,哪儿学的?
  家传的,我们村里有学武的风气,我从小跟著长辈练。
  你有没有当过特种兵,或是学过搏击散打?
  没有,我的经历很简单:在家读书习武,考上体育学院,然后北漂,当了一个替身演员。
  崔铁森不信:就这样?不可能!昨天你的勇气和意志力,还有那股不怕死的狠劲,太可怕了。没受过特殊训练,哪有这么厉害?
  我没pian*你!孙立君挠挠头,忽然说,我知道了。昨天我心情不好,一肚子的火没有地方发泄,刚好遇上你,活该你倒霉!
  问了半天是这个结果,崔铁森怒道:小子,你敢耍我?
  昨天上午拍打戏,我稍微用了点力,打在男一号身上,谁知他被轻轻一碰就倒在地上直喊痛,还说不演了。导演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当时我满肚子都是火,这些小鲜肉养尊处优,拿着天价演出费却不好好拍戏,我们玩命拍戏却只能拿点可怜的报酬,忍受各种委屈。可我又不能发作,憋得难受就出来转转,结果就碰上了你。孙立君开玩笑地说,说起来还得感谢那小鲜肉,我昨天才能超水平发挥。就这么简单,你爱信不信!
  崔铁森呆了半晌,然后喃喃地说:信,现在我信了!

当爱情与亲情狭路相逢

1

大二暑假回家,丹丹刚下车,老爸早早就在等着了。他老远看到丹丹,心疼得不行:“我闺女瘦了,是不是学校的菜不好吃啊?”丹丹一贯会拍老爸马屁:“哪里的菜都没老爸做的好吃。”

回到家,老爸一头扎进厨房,做了一大桌菜,都是闺女爱吃的。饭桌上,他一个劲地催丹丹:“快,多吃点。”老妈酸成了一只柠檬:“你不在家的时候,你爸都不肯做饭了。”

丹丹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不时低头看着手机,眼里含着笑,嘴角不自觉上扬着。老爸看不得闺女这个样子,一拍桌子:“你还吃不吃饭啦?”丹丹乖乖地把手机收了起来。

老爸虽然不怎么跟她发火,但一冷起脸来,还是很有威慑力的。毕竟,老爸是混过江湖的大佬。

当年,老爸是个时髦青年,开了家服装店,进的是广州货,新奇又好看,一下子成了全小城的时尚风向标。他的生意越来越好,惹得很多人眼红,后来有几个壮汉拿着家伙来闹事。情急之下,老爸打开店里最隐蔽的一个货柜,抽出一把刀……

那天,老爸一战成名。很多人都猜测,他是混社会的。老爸是个急公好义的性子,不管谁有了难,跑来叫他一声大哥,他都会挺身而出,出人出钱,毫不犹豫。但是丹丹出生后,一切都变了。

丹丹从小身子弱,老是生病。老爸带她看过好多医生,都没有效果。算命的说,这孩子八字弱,家人要行善积德,好好养着她。从此,老爸远离了叱咤风云的江湖。为了让闺女多吃点,他练就了一身好厨艺,直接从拿砍刀的大哥,变成了拿菜刀的大厨。

这些年,他把丹丹捧在心尖上,她的一颦一笑怎么可能逃过他的眼睛。看她现在魂不守舍的样子,肯定是有情况。他决定跟闺女谈谈:“说吧,那个让你连饭都顾不上吃的人是谁?”

2

丹丹一下子来了精神,连忙把史恒的照片拿给老爸看。在她嘴里,那个史恒浑身上下全是优点。老爸却越听越不是滋味,面前这个男孩子,瘦瘦弱弱的,还戴着眼镜,哪有一点他当年的影子。史恒那小身板,估计连个架都打不了,以后怎么保护他的宝贝闺女?

老爸受不了闺女这嘚瑟劲,恨不得在她脑门上来个爆栗,狠狠敲醒她。他咬着牙装大度:“那就带他回来,让我和你妈看看。”丹丹白了他一眼:“就不!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小心思。”其实,丹丹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她爱的人是什么样子。但现在不行,他们关系还不够稳定,老爸又虎视眈眈,准备搞破坏活动,她可不能“羊入虎口”!

大四那年,丹丹才带史恒回了家。大家寒暄过后,老爸稳坐沙发,又恢复了他江湖大哥的模样,老妈主动进了厨房。史恒进门后,老爸什么话也不说,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盯着他看。史恒最终受不了眼神“攻击”,找了个借口进厨房帮忙。

史恒刚进厨房,老爸就哼一声:“在厨房里混的男人,有什么出息!”丹丹憋不住,狠狠翻了他一眼。

吃饭的时候,史恒说自己酒精过敏,不能喝酒。丹丹的爸爸没说话,一杯接一杯,一会就把一瓶五粮液喝了个精光。史恒走后,老爸才对丹丹说:“一个大男人,喝个酒都这么磨叽,做人也不会靠谱。”丹丹这次不依了:“不会喝酒又不是什么大罪,难道你非要让他喝进医院,才满意吗?”

丹丹越说越激动,“砰”的一声关上房门:“反正你就是为了反对,他做啥都不入你的眼!”

3

那几年,父女俩之间经常因为这种事du*气拌嘴。丹丹大四毕业时,父女俩的冲突达到了巅峰。老爸早就盘算过,让丹丹毕业就回老家。

可那时,史恒已经升读本校的博士,丹丹不想一个人回老家。她在省城找了工作,租了间小房子,安顿了下来。每天下了班,她顺路去买菜,做好美食,等着爱人回家。

丹丹憧憬着,等史恒毕了业,他们就结婚。他要是想去更广阔的天地发展,她也会支持他,一路跟随他。看闺女铁了心要远走高飞,老爸一下慌了神,他亲自来找丹丹,正碰到她手忙脚乱地做家务,切菜、熬粥,洗衣机里还洗着衣服。

老爸心疼坏了:“赶紧跟我回家,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不是来给他做保姆的!”丹丹不想跟他吵:“爸,你不是一直希望我幸福吗?你看,我给他洗衣服、做饭,都觉得很幸福啊,你怎么就理解不了呢?”

“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早就成家立业,有了江湖地位了。你看看他那个样子,怎么能保护你一辈子?”老爸说着,火就上来了。丹丹一急,也顾不得措辞了:“那老掉牙的江湖事,就别再说了!”

老爸彻底怒了。自此,父女俩算是绝交了,老妈再怎么调解,都不管事。

有时,丹丹也想念老爸的麻辣香锅,就偷偷给老妈打电话,问完制作流程,再顺口问一句:“我爸消气了没有?”老妈叹了口气:“你算是把你爸的心伤透了。”

丹丹知道老爸执意反对,是怕她受委屈,所以她要等和史恒有了更好的生活,再证明给老爸看。史恒读博的最后一年,有个去美国交流的机会,丹丹自然全力支持,她甚至兴奋地提议:“咱们干脆先把婚结了吧。”

万万没想到,史恒居然拒绝了她的求婚。

4

史恒不停地解释,丹丹什么也听不进去,不管他有什么理由,拒绝求婚就是最大的错。丹丹一个人回了老家,一路上心绪难平,她觉得老爸说得对,这文弱书生,干什么都畏畏缩缩的,没什么魄力!

老爸看閨女回来,脸色还有点不对,就顾不上摆架子了,立马去做她爱吃的炸酱面,光菜码就有七八样,摆了一桌子。丹丹却没胃口,坐在那儿不动筷子。老爸帮她把菜和炸酱都调好了,把碗放到她手里,看着她的脸问:“你和小史吵架了?”

“小史?”他还是第一次这样称呼自己的男朋友,以前惯用的都是“那小子”……来不及细想,憋了一肚子气的丹丹顺口回了一句:“我跟他吹了,他父母看不上我。”老爸一下急了:“他父母什么眼神,还瞧不上我闺女?我找他去。”

丹丹没想到,老爸说完这句话,还真去给史恒打了电话。

等史恒进家门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老爸没容他开口,就是一通训斥。史恒半天没插上话,只是一个劲地点头。丹丹心里这下得意了。

饭后,一家人出门散步,有街坊打招呼:“哟,这不是见义勇为那小伙子吗?”老爸搭了腔:“别提了,笨成那样,净给我丢人。”丹丹傻了,不知道到底发生了啥,问了半天,史恒才告诉她。

原来,史恒一直不同意丹丹瞒天过海、先斩后奏的做法。于是,他曾瞒着丹丹,回了趟她家。为了让丹丹的爸爸多了解自己,他真诚地讲自己学的专业和对未来的规划,想获得未来岳父岳母的认可。

丹丹的爸爸并不怎么搭理他,独自去了后街的烧烤摊。史恒一路跟着他,也要了杯啤酒,可还没等他舍命陪“岳父”呢,隔壁有个醉汉踹翻了桌子。人们都吓跑了,丹丹的爸爸却站起来走向了那醉汉,史恒担心未来岳父吃亏,想都没想,挡在了他前面。

结果,老爸的功夫没有施展出来,史恒还受伤了。老爸一边给他包扎手上的伤口,一边嫌他笨手笨脚,但心里对这个文弱书生的感觉却变了。说到这,丹丹这才想起来,前些日子,史恒确实出差过几天,回来时手上裹着纱布,他硬说自己是在操作机器时受的伤。

丹丹看着身边的这两个男人,心里很暖。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型,一个虎虎生风,一个文弱瘦削,却都用自己的方式,替她撑起了一片天。丹丹觉得,爱情和亲情从来就不应该是对立的。当爱情与亲情狭路相逢,真正爱你的人,一定会想尽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让你做有缺憾的二选一。

生死相逢

PART.1两枚铜钱

  唐朝元和年间,洛阳有个叫朱长发的富人,突然发急病死了,他一死不打紧,好大一户人家转眼间稀里哗啦就垮了。丧事刚办完,朱长发的老婆何氏就给了儿子朱成一笔钱,让他出去自立门户,随后变卖了全部家产,带着钱财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这朱成还不满十七岁,突然遭了这样的变故,一时没了主张,娘留给他的那点钱经不起折腾,没过多久,他就身无分文,流落在外,饥一顿饱一顿地混日子。

  这天,朱成又饿得前胸贴了后背,蜷缩在一户人家的墙角。一个和尚走到朱成跟前,看着他露在外面的脚丫子,问:你叫朱成吧?

  朱成奇怪了,反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和尚交给朱成一只小布袋,说:这是你娘托我交给你的,里面有两枚铜钱,如果实在撑不下去,可以用来救急,但每次最多只能用一枚,不要全都花掉,切记,切记!

  朱成接过布袋,倒出铜钱一看,只是两枚再普通不过的开元通宝,顿时大失所望:两枚铜钱,最多只能买两只馒头,能救什么急?我娘在哪儿?她怎么扔下我就走了?

  和尚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走了。朱成拿出一枚铜钱,买了只馒头填了肚子,拖到第二天,等到肚子又饿得咕咕叫时,他想,这最后一枚铜钱留着也没用,还是换只馒头救急吧,他往袋子里一摸,不禁大吃一惊:里面还是两枚铜钱!

  朱成高兴了,他想,如果再饿一天,袋子里就有了四枚铜钱,如此饿个三五天,生钱的种子多了,钱就会越来越多。哪晓得第二天打开袋子一看,里面还是两枚铜钱,他只好又拿出一枚铜钱买了馒头充饥。

  又过了一天,朱成一摸口袋,袋里还是两枚铜钱,看样子,一天只能花一枚铜钱,吃一只馒头,这虽说能活命,但毕竟没吃饱,不如找点正经活干,好歹能混个饱。这天。朱成来到一家杂货铺,拿出那两枚
铜钱,求掌柜卖给他一把斧头。掌柜看看朱成,说:一把斧头要一两银子,你只有两枚铜钱,让我如何卖给你?

  朱成失望地摇摇头,转身就走。掌柜见他相貌清秀,觉得非常奇怪,就喊住他,问他买斧头做什么。朱成说想买把斧头上山砍柴,以此度日。掌柜见他很是可怜,便接过朱成手上的铜钱,转身拿出一把斧头,说是暂借给他。

  朱成千恩万谢,拎着斧头进了山,打好一担柴火,挑进城里,想卖个好价,可卖到天黑,一担柴火只卖了一半,朱成就把剩下的半担柴火悄悄放在杂货铺门口。

PART.2青蚨现身

  就这样,朱成当起了樵夫,每天砍柴换些铜钱度日,卖不完的柴火,便悄悄放在那家杂货铺门口,以报答那老板。这样过了两个来月,这天,朱成又像往常一样,把卖剩的柴火悄悄放在铺子门口,正在这时,杂货铺的门开了,掌柜走出来,牵住朱成的手,说:孩子,进来说话。

  朱成不安地进门坐下,掌柜端上一杯热茶,问:每次放在店前的柴火,都是你送的?朱成点点头。掌柜把朱成当天送来的那捆柴火搬进来,摆在油灯下,细细搜寻了一番,小心翼翼地从柴火缝里拈出一只金黄色的虫子来,放在手心上,说:你可知这是什么虫子?

  朱成摇了摇头,掌柜说:这虫名叫青蚨,它可不是一般的虫,多少人一生之中若想见着一回,也是千难万难。当年,我姐姐为了找到它,至今生死未卜,想不到你每次送给我的柴火中,都有这种虫子!

  朱成一听,好奇心大起,问:这虫子有何神奇之处?

  掌柜说:这种虫只需养上一只,便能招财进宝,可它只生在洛阳深山之中,多少人成年累月踏遍深山找它,都是空手而归。朱成问:那你姐掌柜叹了一口气,说:我姐找青蚨,却不是为了发财。当年,她和儿子骨肉分离,幸得一个和尚指点,说这青蚨又叫母子虫,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把母虫和子虫分开,它们最终总能重逢。那人让我姐姐去抓一对母子青蚨,再分别将青蚨的血涂在她和儿子身上,母子就一定能重逢。姐姐跟我道别后便进山去找青蚨,从此再无消息。我为寻找姐姐和外甥,从外地迁到这里,开了这间杂货铺子,一晃就是十几年。

  朱成听着,不由得呆了。这时,掌柜从里屋拎出一只口袋,往桌上一放,说:自从在你送的柴火中找到青蚨后,我的生意越来越顺,接连开了几家铺子,生意都很兴隆。这里是一百两银子,你拿去置点产业,好生经营,不要再餐风宿露地上山砍柴了。

  朱成大喜,连忙接过银子,掌柜把刚才捉到的那只青蚨装进口袋,又跟朱成讲了许多经商与为人之道,朱成谢过,拜别而去。

  此后,朱成盘下一间铺子,开始做起生意来。他经营得法,不过几年之间便富甲一方,于是他赎回了娘当年卖掉的家业,又娶了娇妻,一年刚过,添了个女儿,女儿满月这天,朱成大宴宾客,连路过的乞丐都能吃一顿丰盛的酒菜。

  流水席开到第二天,正吃午饭时,来了一个年老的女丐,她对仆人送上的酒菜理也不理,独自走进后院,来到水缸旁,舀起一瓢凉水洗起脸来,这时朱成正好路过,一看,失声惊叫:娘!

  这女丐正是当年把朱成赶出家门、然后卖掉家产不辞而别的何氏,朱成见她模样可怜,心下不忍,上前抉住何氏,问:这些年你到哪里去了?怎么是这般模样?

  何氏摇摇头,说:一言难尽,别提了!你带我去看看孙女吧!

  于是,朱成带着何氏去看刚满月的女儿,这孩子长得粉妆玉琢,何氏好生怜爱,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哪知刚才还满脸是笑的孩子,被何氏这一抱,顿时小腿乱蹬,哇哇大哭。何氏百般逗弄,这孩子还是哭个不停,只好把孩子放回摇篮,这时,她突然看见孩子左脚底板长着一粒朱砂痣,神情顿时一变。

  朱成念及旧情,安顿好何氏,对她很是孝敬,何氏却总是闷闷不乐。这天,她问朱成发家的经过,朱成便将上山打柴得到青蚨的事情说给她听,何氏一听,顿时脸色惨白。从此,何氏经常一个人发呆,朱成吩咐下人对她加倍照顾,可何氏仍旧日日叹息不已,更奇怪的是,何氏经常独自出门,却不知去了哪里,回到家又一个字也不肯说。朱成怕她又生什么枝节,准备一探究竟。

  这天吃完午饭,何氏又出了门,朱成尾随在后,只见何氏出了城,来到山上一个土堆前,双腿一弯跪了下去,哭道:妹子,如今你们骨肉相逢,就原谅我当年一时糊涂吧!

  何氏话音刚落,只听得一声阿弥陀佛,不知何时,一位和尚双手合十,站在身旁,和尚身后还跟着一人。朱成一眼认出,正是这和尚当年送了他两枚铜钱,而身后那人,就是资助他发家的掌柜,于是便上前一一施礼。和尚让朱成脱下右脚的鞋袜,朱成满腹疑惑,脱下鞋袜,和尚指着那只光脚对掌柜道:你来看他脚板,便知道他是谁了。那人看了,顿时悲喜交加,抱住朱成就哭。

  和尚又朝何氏施了一礼,指着掌柜对她说:这位就是墓中人的兄弟,解铃还须系铃人,施主要想解开两家人心里的怨结,还是亲自说出来吧。

  何氏看了朱成一眼,,又是尴尬,又是惭愧,指了指身前的坟墓,说:我不是你的亲娘,你的亲娘躺在这里

PART.3母子连心

  原来,朱成的亲娘叫作紫姑,二十多年前,因老家遭灾,流落到洛阳谋生,被朱长发买回家,收作贴身丫环。朱长发一心想要子嗣,何氏却一直不曾生育,朱长发就背地里和紫姑好上了,不久,紫姑偷偷生下朱成,不料何氏知道了此事,便把紫姑赶出了朱家,却把朱成留了下来。

  从此,母子俩骨肉分离,紫姑一连几天去寺院进香,在菩萨跟前声声祷告,哭得肝肠寸断,数次晕倒在地,终于打动了一旁的和尚,他对紫姑说:你若能在深山找到一对母子青蚨,便能骨肉团圆

  紫姑听了和尚的话,回了趟老家,跟弟弟作别,转身进了深山。数月之后,终于找到一大一小两只金色小虫。为了辨别真伪,和尚拿出两枚铜钱,分别涂上两只虫子的血,分置两个房间,第二天,这两枚铜钱竟然合在了一起。

  和尚让紫姑在脚底涂上青蚨的血,然后来到朱家。此时,朱家因朱成终日啼哭,正四处求医,和尚自称有秘方能使小儿不哭,朱长发连忙把和尚请进内室,和尚将青蚨的血涂在朱成的脚板上,朱成脚板上马上现出一粒朱砂痣,再也不哭了。

  没想到何氏知道了这件事,打听到紫姑的下落,带着几个仆役到了她栖身的山洞,将紫姑一顿痛打,还用刀子生生削下紫姑脚板上的朱砂痣。没过几天,紫姑含恨而终,和尚为她备了口薄皮棺材,把她埋在洞边。

  何氏说到这里,一旁的和尚开了口,他告诉朱成:何氏以为削了紫姑脚板上的朱砂痣,他们母子便不得相会,想不到青蚨血一旦进入身体,便使母子连心,紫姑即使不在人世,青蚨也能让朱成和舅舅相遇,如今,紫姑已转世投胎,做了朱成的女儿,母子到底还是重逢了,而何氏带走的万贯家产被一把大火烧了个精光,一路乞讨回来,还得靠朱成收留她。

  听到这里,朱成才恍然大悟。过了几天,朱成和舅舅带着几个人来到娘的坟前,想将娘的尸骨迁入朱家祖坟。众人挖开坟墓,打开棺材,一群金黄色的虫子突然从棺材里飞出来,在众人头上飞舞一阵,翩翩而去

最后一次萍水相逢

  不知他是如何走进这个小山村的。
  黄昏,我坐在冷清的校舍门口给远方的父母写信,他就在这时不期而至。瘦长的身影刚好挡住照着我的最后一缕阳光,我毫无思想准备地面对这个不速之客。
  和齐秦没什么不同,如果他把肩上的画板换成吉他的话。
  嗨,他这样同我打招呼:请问,我可以在这借宿一夜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他。在这座破败的小学校,我是惟一的主人,只有二三十户人家的村落还在5里远的山下。
  你是这儿的孩子王吧!没等我回答,他又提出一个问题,我微笑一下点头默认了。这是个让我感到寒酸的地方,除了土坪上那面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这里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牛棚。和你一样,他说:
  我也是为人师表的,我是在城里的一所中学教美术,这次利用休假出来写生。
  原来是同行,没什么比这更令我兴奋的了。
  可惜我无法弄出更好的饭食来招待他除了雪里蕻下面条。我的寒酸和窘迫是一目了然的,每月50元的工资有40元雷打不动地寄给妈妈治病了,好在他吃得津津有味,他说这碗面在城里起码卖3元钱。
  是吗,那我在城里可就发财了假如我在城里开个面馆的话。我开心地说,小桌的煤油灯火苗一闪一闪的,照着我们两个看不真切的脸。
  他告诉我他叫冬,比我早两年出生,那我该叫你冬哥了!
  我说。
  别,别这么叫,太脂粉气, 还是叫我小冬好。
  他则叫我萍儿,他先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平字,我说不好,是萍水相逢的萍。
  萍水相逢?他笑起来,细长的丹凤眼漾起一抹快乐的亮色。
  我们就是萍水相逢呀!
  谁说不是呢!
  冬说要给我画像。他移过煤油灯照在我左侧,我又点了支蜡烛放在他面前。他让我侧坐,并将眼神斜斜地定格在他脸上,他很认真地作画,我听见画笔落在纸上的嚓嚓声,他不时地抬头端详我,我们的眼神多次地对视,真诚而平静。
  仅仅半小时,一个忧郁的我跃然纸上,冬在画的左上角写下我的名字萍儿。下面是他的落款:小冬子,一九九四年秋。
  没什么好送你,这就留个纪念吧!冬把画递给我。
  我双手接过,低声说谢谢。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件礼物。我的感动难以言表,能在这个平淡无奇的秋天,能在这昏暗的油灯下为我作画的,也只有冬了。
  冬对我的长辫子很感兴趣,他问我留这么长的头发需要长多少年。
  我说大约8年了。冬发出一声惊呼:天啊,要8年!要知道城里的女孩在这几年时间里也不知将发型变过多少次花样了!
  我怎么能和她们相比呢!我说。心里隐隐感伤,同样是花季少女,可每个人的命运和人生多么不同。
  冬微微叹息一声,说可惜没有机会带我去城里了,不然
  他没有说下去,苍白的脸上布满我始料未及的忧伤。
  谁家的狗吠远远传来,夜深了。
  我从外面抱来干草铺在地上,再垫上竹席,铺上干净的棉布床单,我把到了冬天才舍得用的被絮拿出来给冬半垫半盖。
  这真是个特别的床。
  冬一屁股坐上去,干爽的稻草发出一阵的蟋蜶响声,稻草特有的清香弥漫了一屋,冬说:我真想永远都睡在这床上!。
  这很简单啊!我打趣他说:我送你一捆稻草就得了。
  冬大笑说:你叫我背着一捆稻草回城里吗?那将是一幅什么样啊哈我也笑。然后我说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别走了。隔着一层薄薄的门帘,我的话很轻。

何处不相逢

  晚上十点,大学路上依旧是车来车往,人潮涌动。
  阿拉坐在酒吧中,看着窗外炫目的霓虹灯影,心中竟有些莫名的激动。
  嗨,阿拉,让你久等了!一个俏丽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她长发飘飘,笑靥如花,全身都散发着青春的热力。
  温妮,你来啦,快请坐。阿拉说着,非常绅士地站起身来。
  此刻,酒吧里响起了温婉的乐声。阿拉望着温妮娇美的脸庞,竟有些拘谨:温妮,再过一个月,就要正式招标了,我们
  没等他说完,温妮就笑个不停:放心,主管大人,我懂得行规,绝不会让旁人说三道四。今天,我是以朋友的身份约你出来聊天,我们不谈公事!
  聽到这话,阿拉心中一颤,面对如此诚挚的邀约,他怎么能忍心拒绝呢。
  阿拉同温妮因工作的关系而结缘。阿拉在一家公司担任企划主管。数月前,公司为了拓展海外市场,决定更名并启用新的企业标识系统,这个重任很快就落到了阿拉的肩上。为了不负所托,他加班加点,与多家广告公司进行磋商,经过多轮筛选,他基本敲定了三家实力相当的广告公司供领导最终决断。其中一家名为天星广告,是颇具实力的新公司,温妮正是天星广告的业务代表。
  虽说温妮的积极公关,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对于天星广告的入选,阿拉并没有藏私心,他更看重的是这家公司的创新力和内在潜质。
  今天约你出来,你的女朋友不会见怪吧?温妮的询问,打断了阿拉的思绪。
  温妮,你真会开玩笑。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狗。
  温妮瞬时露出惊讶的神情:你这么优秀,还没女朋友?我不信!
  阿拉淡淡地一笑,便转移了话题。其实,他并没说谎。这些年,因为一直忙于事业,他根本无暇顾及个人问题,但在内心深处,他还是渴望一份情感归宿的。
  两人天南海北地畅谈了起来,他们好像有聊不完的话题,直至深夜,还意犹未尽。
  凌晨时分,阿拉将温妮送上了的士。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阿拉久久不能平静,一种美好的憧憬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然而,没过多久,这份憧憬却被一记重拳打得粉碎。
  几天后,阿拉正在办公室里书写文稿,一个身影悄无声息的溜了进来。
  阿拉,我这里有个猛料,你有兴趣看看吗?此人名叫刘建伟,是阿拉的副手,头脑活络,业务能力很强,但他有个很不雅的嗜好,就是爱传播小道信息。
  阿拉瞥了他一眼,继续埋头工作。刘建伟沉不住气了,将自己的手机摆在阿拉的面前,低声说道:我就猜那个小妖精有问题吧?你看,她都傍上谁了?
  阿拉有意无意地扫了一眼手机,瞬间被屏幕上的画面所吸引。只见一个妙龄女子热情地拥抱着一位男士,脸上洋溢着喜悦之色。
  这是,温妮?你在哪里拍到的?
  兄弟,别心急,再往下看!刘建伟一脸坏笑地望着他。
  阿拉慢慢地翻阅着,心中越发不能平静。因为,站在温妮身旁的男士,正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陈经理。这位陈经理可是来头不小,他是集团总裁的亲侄子,有海归背景,是个不折不扣的精英人士。阿拉怎么也没想到,像他这么一个事业有成的有妇之夫,会在外面拈花惹草。他更没想到,自己颇为欣赏的温妮竟是一个如此随便的女人。
  刘建伟戏谑地说道:看来,天星广告为了这笔生意,也是下了血本,使出了美人计!
  听到这话,阿拉猛然站起身来,略显激动地说道:我不管你是从哪里拍到这些照片的,现在马上删掉,以后也不许有类似的事件发生!
  刘建伟被阿拉的架势吓了一跳。阿拉见自己有些失态,忙补充道:你我都是职场的专业人士,要努力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不要做任何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事,懂吗!
  听到这话,刘建伟只得连连点头,知趣地退了出去。
  此刻,阿拉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感觉自己受到了愚弄。经历了这段小插曲后,阿拉对于温妮态度也有了明显转变。在此后的业务互访中,阿拉总是退居二线,避免与温妮过多接触,即使见面,也只是简单的寒暄几句。他的反常现象没能瞒过温妮的双眼,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很快做出了反应。
  丁零零,轻脆的电话铃声响起。
  你好,我是阿拉。请问你是哪位?他的话音刚落,电话那头就响起了温妮甜腻腻的笑声。
  我的主管大人,最近你怎么啦?总是板着脸,是遇到不顺心的事啦?面对温妮热辣的问候,阿拉显得有些无措,胡乱应答着。
  主管大人,周末晚上有空吗?我知道新天地开了家风味餐馆,非常不错,想请你
  她的话未说完,就被阿拉生生打断:温妮小*姐,不必了。马上就要开标了,为了避嫌,我们还是少接触为好!挂断电话后,阿拉心潮起伏:我这算什么呢?是吃醋?还是因情生恨?他自己也无法解释。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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